今年一季度,江苏民营经济运行向新向好,全省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10%、11%,民营企业出口同比增长7.2%……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和发展动能持续提升,交出新的亮眼成绩单。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江苏民营经济人士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科技创新”……成为大家热议的高频词。他们表示,民营企业促进法承载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深切关怀和坚定支持,将牢记殷切期望,勇担时代重任,坚守主业、做强实业,为经济大省挑大梁多作贡献。
筑牢法律保障,助力企业安心谋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
江苏省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有了基础性法律保障,强调突出平等对待原则、畅通政企沟通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等重点,充分表明党和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态度的坚定性和方针政策的稳定性。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里程碑。”亨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崔根良表示,中国改革开放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起步,历经40多年艰辛探索、筚路蓝缕,民营经济从《宪法》“根本大法”保障,到首部基础性法律保障,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制度化、法治化、长期化,更加有利于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更加有利于营造聚焦实业、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有利于推动民营企业聚精会神谋发展、心无旁骛办企业的初心使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平等保护”为核心理念,将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权益救济等关键问题提升至法律层面。
“这不仅是一部促进法,更是民营企业权益的保障法。”红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周海江说,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关心爱护,从政策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的刚性保障,用国家法律形式为民营经济的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这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把舵护航的坚定决心,以及对民营企业家“自己人”地位的深刻认同和尊重。我们将全力以赴投入到企业发展中,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此次立法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既筑牢了民营企业的权益防护墙,也搭建了政企协同发展的连心桥。”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卫坚信,有法治体系的坚实护航,中国民营经济必将绽放更绚丽的光彩。
破除发展桎梏,助力企业一心育新机
保持定力,增强信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是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关键。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对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具有积极作用。
“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破解痛点难点堵点,设置‘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专章,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企业研发费用实施‘财政补贴+税收抵扣’双重激励,都是切切实实的制度设计。”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宫长义说,这体现了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精准扶持,靶向解决了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对未来广阔前景更加笃定、充满信心。”淮安安洁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明拓表示,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认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把公平竞争、要素保障等落到实处,将推动民营经济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荣表示,法律亮点突出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确立“公平竞争”原则,打破隐性壁垒,让各类市场主体同台竞技;二是创新“科技创新+融资促进”双轮驱动机制,既解决研发投入难题,又畅通融资渠道;三是构建“服务保障+权益保护”双重体系,既优化政务服务,又规范行政权力。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江苏省工商联组建了综合性法律服务团队,设立10个专业委员会,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专业化法律需求。当前,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江苏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的重要职责。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副团长魏青松表示,将以高效协同实现法律效果的最大化。一方面,当好“宣传员”,厚植法治土壤,形成尊重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社会共识。另一方面,当好“护航员”,为民营企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法律落地见效。
激活科创动能,助力企业潜心促创新
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目标定位。今年全国人代会,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
支持科技创新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强调人才队伍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科技创新”专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民营企业突破技术瓶颈、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法治动能。
创新是民营企业突破瓶颈、迈向高端的重要动力。沙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沈彬说,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研发团队,在超高强度硅钢、“三高一特”等高端产品领域持续突破。沙钢建成了亚洲首条超薄带铸轧生产线,在良好发展环境中,有信心产出更多创新成果,以高质量、高性能的产品在国际钢铁市场中占据更有利的竞争地位。
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惠表示,技术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法律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我们的创新之路铺设了更加坚实的基石。我们将持续加大科研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落地。
创新引领未来,青年企业家在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中,勇扛时代重任,彰显青春担当。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钱京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了鼓励创新的导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条款,将激励更多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数字化赋能、绿色转型等前瞻性设计,更展现了立法引导产业升级的深意。
“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我们迎风破浪的‘压舱石’,更是扬帆远航的‘指南针’,将坚持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齐头并进,加快高端装备和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与应用落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动力。”金卫集团总经理、“80后”女企业家居黛霞深有感触地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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