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方案一、参赛范围及形式1.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项目申报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湖北省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4.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电子版要同时报送校赛规定的邮箱。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校赛规定的邮箱。
各学院报送项目数额不得超过通知规定的数额。
三、评审有关事项1.校赛阶段,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专家、教师进行评审。
2.对于校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3.校内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校内初赛后公布。
4.初赛、决赛阶段,评委将针对已创业、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由评委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2公益创业赛校内选拔赛方案一、参赛范围及形式1.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二、项目申报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
2.对于参赛项目的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公益性
第一档:对社会问题关注深入,立项所针对问题具体且受到关注较多、亟待解决
第二档:对社会问题有较多关注,立项所针对问题受到关注较多、有解决的必要
第三档:对社会问题了解不多,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很清晰或已经得到较好解决
第四档:对社会问题了解和关注不足,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清晰或不属于公益范畴
(2)创业性
第一档:能够通过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可推广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很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二档:能够通过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较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三档:能够应用相对少量的启动资源,来撬动社会各界相对大量的资源,并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不断引入新资源来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四档:主要依靠本身的资金推进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3)实践性
第一档:很好地结合了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丰富的实践成果第二档:能够结合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一定的实践成果
第三档:未能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的进度及目标较难完成,实践成果较少
校赛安排1. 项目申报截止2015年11月22日:各单位自行组织项目初选,按照大赛项目类型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于有项目入围过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的学院,此次校赛可以申报10个项目(其中创业计划竞赛8个名额,公益创业赛2个名额),其他学院可以申报8个项目(其中创业计划竞赛6个名额,公益创业赛2个名额)。11月23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和参赛项目汇总表提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503,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ccnutw_tzb@163.com。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2. 校内初赛(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2月1日):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校内决赛的项目,并进行重点培育。3. 校内决赛(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5日):根据专家意见,对选拔出的重点培育项目进行修订和包装,并进行校内决赛,最终确定若干金奖、银奖、铜奖。4. 奖项设置按照总分高低评比得出金、银、铜奖;“挑战杯”、“优胜杯”、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学院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参赛团队获奖情况评定,对获奖团队分别予以如下奖励:(1)两项主体赛的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金奖、银奖、铜奖分别予以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2)“挑战杯”、“优胜杯”、优秀组织奖,分别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激励机制1. 校赛中将选拔部分优秀项目推荐参加湖北省“创青春”大赛,并给予2016年“挑战杯”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助推计划B类项目资助;2.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推荐入驻华中师范大学创业特区,获得学校全方位的创业支持。
联系方式联系人:陶力 涂敏联系电话:67863233,67868572电子邮箱:ccnutw_tzb@163.com地址:大学生服务中心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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