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这篇文章来讲欧·亨利的作品。我们都听过一个词,叫作“欧·亨利式”结尾。什么意思呢?这是一种文学手法,就是源自美国作家欧·亨利。它是指欧·亨利的小说,故事写到最后,总会有一个大反转,让人猜得中开头猜不中结尾。这叫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欧·亨利的原名叫作威廉·西德尼·波特,他是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创始人。他的作品被称为“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1862年9月11号,欧·亨利出生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小镇上。他的父亲是个医生,酗酒,生活无节制。这就直接导致了他们家非常贫困。欧·亨利三岁的时候,母亲患结核病去世,父亲把他交给了奶奶和姑姑抚养。
姑姑发现,这个小男孩很爱看书,而且常常用书里的问题来提问。渐渐地,欧·亨利就对文学产生了兴趣。少年欧·亨利最爱的书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对他后来成为短篇小说家有很大的影响。在欧·亨利十五岁那年,他被迫辍学,到叔叔的药房里面去当学徒,学习了一些配药的知识。但是这份工作让他觉得既伤自尊又无聊,他一心一意想成为的是什么人呢?一名画家。
这个状况,就像现在很多年轻人一样,前途一片光明,眼下没有出路。在此之后,欧·亨利干过十多种工作,都是一些收入不高的临时工。后来他还到美国西部当了一段时间的牧羊人,然后他从移民身上学到了一点西班牙语和一点德语。更重要的是,欧·亨利在那段时期遇到了他一生最爱的妻子阿索尔。
1885年,二十三岁的欧·亨利和十七岁的美丽姑娘阿索尔两情相悦,他们私定终身。在阿索尔中学毕业的那个晚上,这个姑娘瞒着自己的父母,跟欧·亨利一起到了一个牧师的家,让牧师为他们证了婚,两个人就结为伴侣了。阿索尔的母亲本来希望她嫁个有钱人,结果女儿选择了这么一个小伙子,妈妈特别生气。但正是在阿索尔的鼓励下,欧·亨利立志要成为作家。
结婚后的第一年,他就在《底特律自由新闻报》上发表了作品。他们的婚姻生活是很甜蜜的,感情很好。
1894年,欧·亨利花了二百五十美元买下了一家周刊,然后把这个周刊改了个名字,叫作《滚石》。对,是欧·亨利创办了《滚石》杂志。当时的《滚石》就成为一份幽默杂志,欧·亨利既当编辑又当出版商,自己写文章,自己画画,一个人就是一支队伍。
1894年10月,联邦银行检查员来调查欧·亨利,发现他的账目有问题。他受到了盗用公款的起诉,然后(1896)被暂时地关押。最后是岳父出面把他保释出狱。但是欧·亨利逃亡了,他到了洪都拉斯,在旅馆里面待了好几个月,没事干,就写长篇小说,叫作《白菜与国王》。
在欧·亨利逃亡的过程中,他深爱的妻子感染了肺结核,病危。欧·亨利立即回家探视,然后被捕入狱。他的妻子阿索尔最终也死于结核病,跟他的母亲一样,这让欧·亨利痛不欲生。1898年2月,欧·亨利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他在俄亥俄州哥伦布的联邦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欧·亨利因为具备专业的知识,当上了狱中的药剂师。但是收入太少,他难以养活女儿,所以欧·亨利就开始写短篇小说,并且渐渐地有了名气。几年以后,欧·亨利提前获释,他出狱后专心从事写作。
在他的小说《警察与赞美诗》中,主人公苏比的经历就是欧·亨利悲惨身世的投射。这个小说里写,苏比是一个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因为天气太寒冷,他活不下去了,就想着干脆干点什么坏事,被抓到监狱里面,这样就可以躲避严冬。所以苏比故意去犯罪,他在饭店里面扰乱治安,他偷人家的雨伞,他调戏妇女,但他所做的一切恶行都没能让他进监狱。
后来苏比到了教堂,听见人家在唱赞美诗,他非常感动,想要改邪归正,自己身上那个良知重新萌发,他要重新做人。但在这个时候,警察却抓住了他,把他送进了监狱。“欧·亨利式”的结尾很巧妙,特别短。警察淡淡地说,那就跟我来。法官宣判也只有一句话:布莱克威尔岛,三个月。咔,这个故事结束了。
人生真是很讽刺,这就是欧·亨利写作的风格,也是他真实生活的一些缩影。在1907年,欧·亨利跟早年时代的恋人莎拉重逢,他们两个很快结婚了。这是他的第二次婚姻,但这次婚姻没有给欧·亨利带来任何幸福,不到一年,他们就离婚了。欧·亨利也像自己的父亲一样,开始酗酒、赌博,然后每周花一天时间写一篇短篇小说交给杂志发表,就是为了换钱。
这一年,欧·亨利创作了他最为著名的作品《最后一片叶子》。文字朴实,但感情浓郁,给人很大的感动。整个世界都知道这篇小说。1910年6月5号,欧·亨利死于肝硬化,享年四十八岁,非常年轻。他的葬礼在纽约举行,他被葬于北卡罗来纳州的阿什维尔。1927年,他的女儿玛格丽特也去世了,就跟父亲合葬在这里。如果大家真的到那里去旅行,可以记得,你的文学地图上有这么一个点,它属于欧·亨利。
欧·亨利很高产,一生创作了三百多篇短篇小说。美国作家德莱塞很讨厌欧·亨利,说他是一个消遣作家。可是欧·亨利自己则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这个话听着很伤感,它就出自欧·亨利的代表作《麦琪的礼物》。
这是一篇大家非常熟悉的小说。为了讲欧·亨利的作品,我又重读了它一遍,还是有点惊讶的。我会发现,我们对欧·亨利的偏见很深,好像它只有一个大结尾。但《麦琪的礼物》开篇就写得非常好。它的开头是这样的: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钱怎么来的呢?是女主角黛拉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老板、卖菜小贩和屠宰户那儿死乞白赖硬抠下来的,直到他们涨红了双颊,对这抠门至极的买卖流露出无声的愤懑。当时黛拉的脸都臊红了。黛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你看,这文字多干净利落,不动声色,就让我们立即有画面感。这显然是一个很穷困的普通人,小人物。可是圣诞节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但要怎么庆祝呢?黛拉数完钱后,就在沙发上哭了一顿。
黛拉是什么人呢?她跟丈夫住在八块钱一周的公寓里,环境很破败,门铃也是坏的。她的丈夫叫吉姆,曾经有一周三十元的收入,可是现在吉姆挣回来的钱缩水到了二十块。但是每次回家,吉姆仍然会得到黛拉热情的拥抱,两个人感情非常好。
贫贱夫妻百事哀,可是黛拉非常希望能在圣诞节给吉姆送上一份称心的礼物,来表达她的爱意。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这已经是她几个月辛辛苦苦省下来的所有的钱了。黛拉花了很久的时间就在想,要送什么东西给吉姆,才能配得上自己的爱人呢?
黛拉走到房间的镜子前,将自己盘好的头发一下子解开,让头发完全垂下。黛拉的头发波浪起伏,光泽动人,就像棕色的瀑布一般。如果女王住在对面的公寓里,只要某天黛拉将头发披散在窗外晾晒,就能将女王陛下的珠宝都比得黯然失色。这是原文。
黛拉的头发非常美,可是不到二十秒,黛拉就离开镜子,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她把头发盘好,流下了一两滴眼泪。她快步走出门外,来到大街上,在一个门店前停下脚步。这个门店的牌子上写着:莎弗朗妮夫人沙龙,专营各种毛发货品。
发生了什么呢?进门之后,黛拉问面前的这位女士,你要不要我的头发?夫人看完黛拉的头发,立即被迷住了,说,太好了,我可以给你二十块。黛拉说,我现在就要钱。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黛拉失去了她珍惜的长发,换回了二十块钱。她高高兴兴地去逛店铺,想要给吉姆寻找合适的礼物。
终于,黛拉找到了一个简直是为吉姆量身打造的东西。是什么呢?一条铂金表链,设计简单朴素,材质恰到好处,没有华而不实的装饰,刚刚好配得上吉姆的一块金表。黛拉第一眼见到这个表链,就觉得它应该属于吉姆。她已经能够想象,吉姆以后可以体面地把他那个金表拿出来看时间。吉姆现在的金表是用旧皮绳绑着的,这个表链比原来的皮绳好得太多了。可是买下这个表带需要花费二十一块,黛拉花掉了她卖掉头发换来的钱,另外还花了一块钱的存款,现在她只剩下八毛七分。
然后她高高兴兴地飞奔回家。到家之后黛拉清醒了一些,她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头发。毕竟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东西突然消失不见了,还是需要一点时间去适应的。黛拉拿出卷发钳,点燃煤气,开始拯救自己糟糕的发型。经过四十分钟的改造后,黛拉顶着一头浓密的短毛卷发,像个逃学的坏小子。她在镜子前审视了很久,才能确认面前那个人的确是自己。
黛拉自言自语道,要是吉姆看到,没准会杀了我。没在看我第二眼之前,他肯定会说我活脱脱就是科尼岛合唱队的卖唱姑娘。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我拿着一块八毛七还能干吗呢?黛拉并没有后悔。
晚上七点,吉姆回到了家。他一进门,就定定地站在那儿,紧紧盯着黛拉,眼睛里流露出黛拉读不懂的神情,这让黛拉感到害怕。然后黛拉就走到丈夫身边,解释道,别这么看着我呀,我把头发剪掉卖了。要是不送你一件礼物,我实在没办法过这个圣诞节。你看,头发还能再长回来的。你不会介意吧,对不对?我实在是没办法,其实我头发长得特别快呢。快跟我说圣诞快乐吧,吉姆,开心点。你都不知道,我给你准备的礼物有多棒,它太漂亮,太精致了。
可是吉姆听完之后,一字一句地问道,你把头发剪掉了?黛拉说确实,自己剪掉了头发,难道你不是无论如何都会一样爱我吗?吉姆巡视了一圈屋子,继续确认道,你是说你的头发没了?黛拉再次肯定,并且说希望吉姆不要那么严肃,毕竟这是圣诞节前夜。也许我的头发可以数得清有多少,可是永远没人能说得清我对你的爱有多深。
然后黛拉就试探着打破僵局,那我开始做菜了,吉姆。吉姆一下子把黛拉拥入怀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裹,放在桌上,随后说,别误会,我觉得任何东西,不论是发型、修面、洗发之类的,都没办法让我少爱我们家的姑娘一丁点。这下黛拉安心了。
然后吉姆说,你看看我送你的礼物。黛拉就把面前这个包装拆开,几秒钟后,她发出一声充满狂喜的尖叫,随后号啕大哭。为什么呢?吉姆送给黛拉的礼物是一套梳子,一套精美的镶嵌着珠宝的套梳。黛拉在百老汇第一次看到这套梳子,她就动心了,可是她从没奢求过自己能够拥有这么昂贵的东西。可是现在,她已经失去美丽的长发了,却得到了吉姆送给她的一套梳子。她体会到了自己被所爱之人认真对待的喜悦,可是这种落差又让她号啕大哭。但我在想,也许这个哭声里面,也有很多很多的欢喜吧。
然后黛拉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给吉姆看她买的礼物。于是她擦干眼泪就拿出那个表带,送到吉姆面前。这个表带已经包装好了,黛拉说,我逛了很多店才买到。还让吉姆立即把他的那块金表拿出来,把表链搭配上去,看看那会有多迷人。
可是吉姆怎么样呢?他一屁股坐在沙发里,双手放在脑后,然后微笑了起来。为什么?吉姆说,我们暂时先把圣诞礼物收起来吧,它们都很棒,但是不急着用。因为亲爱的,我把表卖了,我用卖金表的钱给你买了梳子。好了,现在你可以去做菜了。
这就是《麦琪的礼物》。欧·亨利在故事的最后说:在这儿,我给大家讲了一个平凡的小故事,主人公是两个蜗居在小公寓里的傻孩子,特别不明智地为彼此牺牲掉了最宝贵的财产。可是我要对所有的聪明人说,在所有送礼物的人之中,这两位是最聪明的。在所有交换礼物的人之中,他们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何处,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俩就是麦琪。
最后这句很有意思,为什么说他们俩就是麦琪?这个《麦琪的礼物》里面没有一个人名字叫麦琪。这个名字来自圣经故事,麦琪指的是三位智者。圣子耶稣在诞生的时候,这三位智者就带着珍贵的礼物,专程前往马厩向这个新生儿献礼,赠送了黄金、乳香和没药,象征着尊贵、神圣与纯洁的爱。欧·亨利就是通过麦琪这个概念,象征那些愿意为了心爱的人付出一切的人,他们有一颗纯真的心。
这就是《麦琪的礼物》。再读一遍,我忽然觉得好像和多年前看到它有点不一样了。这是一个多温暖的作品。而欧·亨利的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描写美国西部生活,一类写的是美国一些大城市里的生活,还有一类是以拉丁美洲生活作为主题的。
欧·亨利把描写市民生活的短篇小说结集成为一本书,名为《四百万》。那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因为当时某些作家认为,构成纽约社会基础的是四百个上流人物,只有这些精英才举足轻重。但欧·亨利不这么想,他认为,生活的主角不是四百个利欲熏心的资本家,而是四百万普通的老百姓,比如《麦琪的礼物》中这一对平凡的小夫妻。
所以在我看来,欧·亨利真正的伟大之处,不仅仅在于他贡献了“欧·亨利式”结尾的写法,而在于他不屑于去写操纵他人命运的那四百个,而是把眼光投向平凡而历经坎坷、有血有肉的四百万。
接下来我们再讲一个短篇,这是欧·亨利最著名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欧·亨利写道,为生命画一片树叶,只要心存相信,总会有奇迹发生。虽然希望渺茫,但它永存人世。
这个故事发生在华盛顿的格林尼治村,一个被艺术气息笼罩但是又饱经风霜的小城镇。这里有两个志同道合的年轻画家,一个叫作苏,一个叫琼西。她们在8号街的德尔莫尼科餐厅相遇,立即成为好朋友。因为对艺术的共同热爱,两个人就合租了一间阁楼,作为绘画工作室。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11月的寒风席卷而来,一个冷酷的不速之客——肺炎,也悄然降临在这个艺术区。肺炎击倒了琼西,她病得很重,几乎一动都不能动,只能躺在床上,意志非常消沉。那么医生来看过琼西,就跟苏交代,说琼西活下来的几率只有一成,主要取决于病人的求生意志是否坚定。医生建议,最好能够找一些东西或者一些事,激励琼西求生的意志。
医生走后,苏大哭了一场,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去照顾自己的好朋友。她就拿起画板走进了琼西的房间,在这里开始作画,并且陪伴自己的好友。琼西一直看着窗外,窗外是一个荒凉的庭院,隔壁楼的侧墙外面有一株很老很老的常春藤,爬满了半堵墙。现在寒风几乎把常春藤的叶子全都吹落了,只剩下藤蔓附在墙上。
过了一会儿,苏就听见琼西在数数,倒数:“十二,十一,十,九。”发生了什么呢?原来琼西在数随着冷风一片一片掉落的常春藤叶子。琼西对苏说,三天前还有近百片呢,我数得头都疼了,可现在又掉了一片,只剩五片了。苏说,这是很正常的呀,叶子就会落。可琼西坚持认为,等到最后一片叶子掉落的时候,那就预示着自己的生命也该一同离去了。
苏立即反驳她,让琼西不要胡思乱想,说这就是落叶,什么都不能代表,而且安慰好朋友,说你的病很快就能好起来,好了以后,我们还可以一起画插画赚钱。但是琼西仍然牢牢地盯着窗外,说只剩下四片叶子。她觉得天黑前就会目睹最后一片叶子掉下去,她的生命也就该结束了。这是非常低落的情绪。
苏没有办法安慰自己的好朋友,她不知道能够做些什么,她也开始紧张起来,害怕那最后一片叶子掉落。在这栋楼的底楼住着另外一个画家,他叫贝尔曼。他已经画了四十多年画,但是成果寥寥。贝尔曼总说自己要创造出一幅杰作,但他从来没有真正地动笔,也一直没有很严肃和正式的作品。贝尔曼酗酒,脾气暴躁,一直靠给年轻画家们当模特赚钱来维持生活。
苏正好需要一个模特,就到楼下去找了贝尔曼,顺便告诉他琼西的遭遇。当贝尔曼听说琼西把自己生命的希望寄托于一片叶子的故事,感到非常地荒唐。可是苏就替好朋友解释,琼西已经烧糊涂了,在这么虚弱的状况下,她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非常地悲观。
贝尔曼跟随着苏来到楼上看望琼西,这个姑娘已经睡着了。他们把窗帘拉下,然后就去了隔壁的房间。这个时候天慢慢地黑下来,外面下起了雨,夹杂着雪片。
第二天,琼西醒了之后,就让苏先把窗帘拉开。她觉得那最后一片叶子一定掉落了。可是两个人非常惊讶,经历了一整晚的风雨摧残,昨天是那么地寒冷,风雪交加,竟然还有一片常春藤叶子贴在墙上,它没有掉落。尽管叶柄处是深绿的,它的边缘已经枯黄,可是在距离地面二十英尺的半空,这片叶子傲然地挂在藤条上。
琼西说,昨天晚上,她认为这片叶子一定会掉落的,因为她听到了很大的风声,并且也想好了,自己会跟随这片叶子一起离开人世。可是叶子竟然还在,琼西感到了一丝安慰,她觉得这是一种天意。
又过了一天,直到第三天,这片叶子依然坚挺着,孤零零的叶子依附着墙上的藤蔓。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它仍然没有掉落。第四天过去了,那片叶子还在。琼西躺在床上,久久地凝视它,心底里面有一点小小的希望开始渐渐地滋长。她对苏说,一定有什么力量让最后那片叶子坚守在那里,为了让我看看自己有多犯浑,想死是一种罪过。
从这天开始,琼西主动开始吃东西,还跟苏说她想找一天出去写生。医生又来看过琼西,说她现在的状态非常好,有一半的可能性会好转。这真是好消息。之后医生就说,他看过琼西,还要准备下楼去看看贝尔曼,因为贝尔曼也生病了,而且和琼西相比,贝尔曼年纪大了,身体虚弱,他的病情来势汹汹。医生认为,贝尔曼必须立即住院。
到了第二天,医生再来为琼西复查,说她已经脱离了危险,现在只需要补充营养和细心照料,就可以活蹦乱跳了。苏高兴极了。可是接下来,就是在这一天,贝尔曼先生因为肺炎在医院去世了。他的病来得特别快,苏简直不敢相信,因为前两天她才见过贝尔曼先生,他怎么突然就病倒了。
医生告诉她们,没人知道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过后,人们只是发现贝尔曼先生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倒下去了。他的衣服、鞋子全都湿透了,整个人被冻得像块冰。没有人能够想象在那个可怕的夜晚,贝尔曼究竟去了哪里,他经历了什么。
贝尔曼遭遇了什么呢?就在那个寒冷的夜晚,老贝尔曼探望过琼西之后,他打着油灯,拿着梯子和画笔、颜料,冒着雨,在琼西的窗外认认真真画下了一片叶子。那是一片永不凋零的树叶。贝尔曼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为琼西点亮了活下去的希望。因为那片常春藤叶子,琼西振作了起来,最终赢得了生命的较量。可是当阳光再次洒满这间画室的时候,贝尔曼却染上了肺炎,孤独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的生命就像那片他亲手绘制的叶子一样,虽然短暂,但却带来永存于世的希望。那是他最后的杰作。
欧·亨利为生命写下的就是一片叶子的结局。小人物可以有希望,善良者会有好报,活下去才会充满奇遇,这多重要。所以“欧·亨利式”结尾其实是一种选择,它不是漂亮话,那是对文学的选择,也是对生命态度的选择。
我们再来读欧·亨利的一篇作品,这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小说,叫作《命运之路》。可能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但这个故事给我很大的启发。这是一个平凡的牧羊少年大卫的命运之旅。我们曾经讲过《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大家可以去温习一下。这里面有很多情节,就让人觉得非常亲切。
欧·亨利写道,在一个村庄,有一个名叫大卫的牧羊少年,他每天带着羊群四处放牧,过着平淡无奇的乡村生活。然而大卫的心中却怀揣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梦想,他要成为一名诗人。每当夜幕降临,大卫就独自坐在羊栏边,借着微弱的烛光,在零星的纸片上写下心中涌现的诗句。
但是大卫的才华没有得到村里人的认可,身边的人都觉得大卫不务正业,你就是个放羊的。有一天,大卫就跟自己的女友伊凡娜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他觉得所有人都不理解他,都不是他的知音。他决定离开这个让他感到压抑的村庄,这里的人都没有见识,都不能够真正走进他的心灵。大卫准备去外面广阔的世界,寻找名声和荣誉。
大卫这种心态,用现在的话就是(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他认为自己习惯的生活只有苟且,他想要的东西都在远方。所以大卫踏上旅程的时候,心中充满期待,觉得长路那一头才是他的命运,他的未来。
于是大卫收拾了几件衣服,踏上了通往巴黎的大路。夜幕降临时,大卫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这就叫选择。朦胧的夜色中,每条路都通往不同的命运。大卫犹豫片刻,最终决定向左边的路走去。
没过多久,大卫在这条路上遇到了一辆陷入泥泞的马车,车上是贵族,他的几个仆人束手无策。凭借着在乡村生活的经验,大卫就成功地帮助马车脱离了困境。马车的主人是一位高大的男人和一位美丽的小姐,他们是波佩尔第侯爵和他的侄女露西。侯爵对于大卫的行为表示了赞赏,然后邀请大卫上车,一起前往附近的旅店。
在马车上,大卫坐在露西小姐的旁边,分辨不出她的年纪,只闻到她衣服上飘过来一缕雅致的淡香,搅动了他诗人的幻想。那神秘的长袍下,定然有一副美好的躯体。这不就是他时常想象的奇遇吗?一切看起来都在向好的方面进行。
等到了旅店,大卫在聊天中得知,侯爵曾经深爱着露西小姐的母亲,但是遭到了拒绝。露西小姐的母亲因为已经早逝了,所以留下了露西孤身一人。现在侯爵是露西唯一的亲人。露西和自己逝去的母亲长相相似,侯爵每每看见这个年轻的姑娘,就会因为自己当年的爱而不得,对露西心生恨意。所以侯爵对露西的感情非常复杂,他强迫露西和一个年龄比她大两倍的男人订婚。露西不愿意,就逃跑了。
那么侯爵把她抓回来,发誓要把露西嫁给他们在路上遇到的第一个陌生男人,无论这个男人是王子、煤矿工还是小偷,都要把露西嫁给他。好巧,牧羊人大卫就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陌生男子。露西小姐的条件非常优越,她是贵族血脉,每年有一万法郎的收入。侯爵就说,如果大卫不愿意,我就会继续等待下一个遇到的陌生男人。
思考了不到十分钟时间,大卫就同意了。这个时候他家乡还有一个爱人,那个女孩子叫伊凡娜,已经被大卫完全扔在脑后。眼前这个新出现的美好佳人牢牢抓住了大卫的心。大卫说,倘若说最好的诗人要懂得崇敬和珍惜美好的事物,那么我这个幻想现在更加强烈了。我能服侍您吗,小姐?大卫还许诺道,我只会为了让您幸福而活,为了让自己配得上您而努力。
露西被这个年轻人打动了,于是同意嫁给他,觉得这个结果还不错。侯爵派人找来神父,宣布他们两个结为夫妇。就这么简单,大卫的命运改变了吗?
可是在新婚之夜,大卫却向侯爵发出了决斗的挑战。为什么呢?因为大卫渴望用自己的勇气和力量为露西赢得自由。但命运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在决斗的时候,牧羊人并没有赢,侯爵打穿了他的心脏。大卫倒下了,露西小姐伏在大卫的身上哭泣。可是侯爵却走过来,催促她说,快点上车。表示:我们要走了,我要为你继续寻找下一个丈夫。如果路上遇不到别人,我就会把你嫁给帮我们开门的村夫。
于是,马车继续上路驶向了远方,只留下牧羊人冰冷的尸体躺在旅馆的大厅,旁边蜡烛在燃烧。天哪,就这么结束了吗?
这并不是结尾。欧·亨利在这里让故事倒流,大卫回到了那个命运的三岔路口。你可以重新选一次。这一次,大卫没有选择左边那条路,而是踏上了右边的路。
在这条路上,大卫整整走了五天,途中他睡在野外,或者寄宿在农民的家里,吃人家免费提供的面包,喝小溪里的清水,或者遇见牧羊人递来的水。就这样,在跨过巨大的一座石桥之后,他终于来到了城市。
在这里,大卫租了一个廉价的公寓,开始专心致志地创作诗歌。尽管环境很差,但是大卫一直在写作。有一天的下午,大卫从贫民区觅食归来,在漆黑的楼道里,他见到了一位年轻的女士。大卫立即被她的美貌吸引了,觉得这位女士美艳不可方物。然后女士说,噢,先生,请原谅我占着楼道挡了路,可是您瞧这鞋,这伤脑筋的鞋啊,哎,怎么都系不上,不知道先生是否愿意发发善心。大卫蹲下来,帮女士系好了鞋带。
他们寒暄了一会儿,那位非常美的女士说,她曾经住在这里,所以常常会回来看看,回味那些过去的美好时光。然后两个人就友善地告别了。可是大卫却难以忘记这位女士的音容笑貌,她成了大卫创作的灵感,他的脑海中涌现了很多很多的诗歌。家乡的爱人伊凡娜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你看,不管走哪一条路,这个情节是一直出现的,对吗?那现在呢,这个不知名的女子牢牢地抓住了大卫的心。
可是命运并不会让这段美好的邂逅平静地结束。有一天晚上,大卫突然听到了一阵敲门声。他打开门,只见是那位美艳的女士站在门外,她气喘吁吁,似乎遇到了什么麻烦。她告诉大卫,她的母亲生命垂危,快要不行了。她的舅舅是国王宫廷里的警卫队长,现在她需要找一个人立即捎信给自己的舅舅。
小姐。大卫急忙打断女士的祈求,眼中燃烧着效忠的欲望,您的愿望便是我的翅膀,告诉我,如何联络他。大卫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女士递给他的一封信。女子告诉他,只要你拿着这封信,到了王宫跟守卫说“猎鹰离巢”,守卫就会放你通过。然后你就沿着皇宫南边的通道走,把这封信送给一个用暗语回复你“随时出击”的人。这听起来特别诡异,对吗?
女子就解释说,现在国家的时局很动荡,危机四伏。如果你不知道暗号,在天黑后就无法进入皇宫。如果你能够把信顺利地送给接头人,我的母亲就能够在去世前跟舅舅见面,那真是太好了。
就这样,大卫立即出发了。一路上,大卫心中充满了紧张和期待。他来到了皇宫的南大门,对守卫说出暗号,然后就被放行。大卫继续前行,来到了宫廷南面的入口,又重复了口令。这时一个身影从暗处走出,接住了他手中的信,并且带他进入一个宽敞的房间。房间里面有一张皮椅,坐在上面的正是国王陛下。
大卫说明了自己的身世和来历,但是没想到的是,他送的这封信里藏着的竟然是一个惊天的阴谋。这牵扯到一起叛变,那个女子是叛变组织的一员,她让大卫送信是为了参与一场策划刺杀国王的行动。大卫稀里糊涂就卷进了阴谋,那封信上的内容是:今晚是太子的死祭,如果国王按照习惯去为他死去的皇子祈福,猎鹰便将在海滨大道转角处出击。在他出行前,务必在皇宫西南角的阁楼点亮一盏红灯,以提醒猎鹰准备行动。
大卫此前对这个阴谋一无所知,可是现在看到了真相,他依然坚持说,陛下,还有公爵大人,我愿意拼上性命一赌,那位女士是个天使啊,无论那封信里说什么,这都不是她的本意,她是无辜的。
于是公爵就让大卫穿戴成国王的样子,按照原计划出行。大卫欣然接受。然后呢,刺杀果然发生了。在打斗中,这个冒牌国王大卫就被一枪射杀。大街上充斥着尖叫哭喊和钢铁撞击的噪音,受惊的马匹绝尘而去,而马车里只留下了大卫的尸体。那个射杀大卫的手枪属于波佩尔第侯爵大人。还记得这个名字吗?在第一个故事中,大卫走了左边那条路,他也是被这位侯爵一枪射杀,子弹穿过心脏。你看宿命一般,无论大卫选择走哪条路,最后都死于侯爵的那把命运之枪。
结束了吗?并不,故事再次倒流。大卫又一次站在命运的三岔路口。如果你是大卫你怎么选?
这一次大卫犹豫了一会儿,他索性坐在路边休息了一下。他不知道这些路通往何方,可是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前路未必美妙,远方不一定只有诗。而且他想起了家乡的伊凡娜,他的爱人。他开始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急躁地对待爱人,为什么要离开熟悉的家。他开始觉得自己的心属于伊凡娜。
于是大卫坚定地转过身,沿路返回。他没有走中间那条路。当天晚上,大卫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感受到家里的安全和温暖。第二天傍晚,伊凡娜跟他言归于好了。三个月后,这一对年轻人喜结连理,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收到很多祝福。看上去一切都很美满,生活正常,并且平稳。
又过了一阵子,大卫的父亲去世了,羊群和小屋都给了大卫。伊凡娜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这好像是一个幸福的生活。在春天到来之时,大卫从抽屉里拿出纸来,他重新开始写诗。眼前生机勃勃的大地抓住了他的心。大卫专注于创作,他把自己是一个牧羊人这件事丢在了脑后。所以羊群无人照管,常常会有饥饿的狼偷走离群的羊羔。
伊凡娜就开始生大卫的气,他们家的财产不断地减少,妻子的语气越来越生硬。大卫不胜其烦,就雇了一个男孩来看守羊群,自己继续锁在阁楼里写诗。但是这无济于事,因为羊群的规模在持续缩小。有的时候伊凡娜会指着大卫的窗口,大声地痛骂他。那么这让大卫觉得眼前的生活也只有苟且,好像没有那么幸福了。
有一天,曾经为他们做婚姻公证人的这位朋友来找大卫,说自己认识一个人,叫布里尔先生,他是个有学问的人,每年都去巴黎,本人还写过书,也非常熟悉诗歌。他建议大卫把自己写的诗歌送过去给布里尔先生看看,你不能只是闷头写,你看家里头还鸡犬不宁。
第二天,大卫出发去找这位先生。他又踏上了旅途,这路程非常近,他很快就见到了这位聪明的绅士。可是布里尔先生认真看过大卫的创作之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接下来他并没有讨论文学,而是问大卫你家里有多少只羊。大卫回答说三百零九只,原来是八百五十只,它们一直在减少。
这位绅士接下来问道,你有妻子,有家庭,活得舒适自在,羊群给了你足够的收入,你跟它们一起待在旷野里,呼吸新鲜空气,可以吃甜面包吃到饱。你只需要保持一定的警觉,便可以躺在大自然的胸口歇息,听着树丛里画眉的鸣叫。目前为止你的生活是这样吧?大卫说,没错。
布里尔先生就说,我已经看过了你的诗歌。然后他让大卫此刻看看窗外,问他,你看到树上有什么?大卫回答,有只乌鸦。布里尔先生说,当我想要逃避责任的时候,这个乌鸦就能帮助我。你该认得那种鸟,它是空中的哲学家,它生活在自己的族群中十分幸福,靠着它那充满奇思异想的眼睛和欢乐的步子,过得再快活不过了,却一样也能吃饱喝足。田野献上了乌鸦所需要的一切。乌鸦从来不因为自己的翅膀不像黄鹂那样华美而哀叹。大卫先生,你有没有听过大自然赋予乌鸦的音调?你觉得夜莺的歌声同它相比会更加欢乐吗?
大卫好像没有听懂布里尔先生在说什么,他认真在听,可是他只听到树上只有乌鸦难听的叫声。于是大卫再次询问,在我那么多只鸟里,就没有一只是夜莺吗?他在问什么?我写了那么多的诗,难道里面没有一首是出色的吗?我不想过那种乌鸦的生活,不想回到牧羊人中间,不想陷入平庸和繁琐的生活里去。
布里尔先生说,他细细品读了大卫所写的每一个字,如果里面真的有夜莺的话,他是不会错过的。也就是说,大卫在写诗上面没有天赋。那这样的人就没有希望了吗?
布里尔先生说,去活出你的诗篇吧,小伙子,别再惦记着写诗了。大卫应该理解了布里尔先生的话吧。布里尔先生想说明的是,自我接纳和自我肯定的重要性。田野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滋养之地,也是精神和灵魂的栖息地。而那些鸟儿品种不同,但它从来不因为自己翅膀的不华丽而哀叹。就算是乌鸦,也可以吱吱呀呀地唱着自己的歌,活着本身就是诗篇,而不是活成像谁谁谁那样才是成功的选择。
大卫听懂了吗?他带着自己的诗篇回到了村子。他走进一家店铺,问这里有没有枪,因为山上的羊一直被森林里的狼骚扰,他想买一把枪来保护他的小羊们。就这样,大卫买到了一把据说是一个皇家看门人贩卖的枪,店家还额外赠送了火药和子弹给他。
大卫回到家以后,把诗稿烧掉了。那些纸张烧得很旺,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在烟囱里发出回响。大卫说,这是乌鸦的歌。
接下来,读者或许会认为大卫从此就接受了自己,然后脚踏实地地回归正常的生活,不再做关于诗歌的梦,去努力活出自己的诗篇。但是,我们不要忘了,这可是欧·亨利,他有一个“欧·亨利式”的大反转。
小说里写道,大卫回到阁楼上的小房间,用那把买来的手枪打死了自己。帕皮诺先生,也就是那个婚姻公证人,来到了现场,捡起那把枪,发现这把枪上有一个符号,它属于波佩尔第侯爵阁下。这个名字又出现了。在三条不同的道路上,大卫都遭遇了相似的结局。
为什么他无论选择哪条路都无法避免悲剧的发生?我在想,这就是欧·亨利想要告诉我们的。命运并非由外在的选择所决定,而是由内在的本质所塑造。大卫虽然心怀梦想,但是他始终缺乏坚定的信念和勇气。在左边那条路上,他被露西的美貌和侯爵的权势所诱惑,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和梦想。而在右边的那条路上,他被女子的美貌和甜言蜜语所迷惑,忘记了危险和后果。
最后他选择返回家去,不是出于觉醒,而是基于软弱。他害怕面对那个不能接受的未来,所以回到了平凡的生活中。可是回来以后,他也没有办法接受平凡的现实。面对梦想的考验,大卫也没有能力通过这些挑战。最终大卫选择的是逃避,他用那把枪了结了自己,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好了。
可是在大卫看来,不会好,都是因为外界的种种条件制约,而不是自己的内心支撑。所以三条不同的岔路,三种不同的人生,那个踏上这条路的人并没有改变。无论哪种选择,都有遗憾。欧·亨利就是想要告诉我们吧,选择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但所有的选择都伴随着相应的后果。所以欧·亨利说,我们最后变成什么样,并不取决于我们选择了哪条道路,而是取决于我们的内心。
《命运之路》这个小说改变了我对欧·亨利的偏见。如果你认真读完一本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相信你在生活中会有的那种沉闷或者低落的时刻,会被他的故事拯救。在他的小说里,幽默是贯穿始终的。比如说一个绑架孩子的歹徒,被那个顽童折磨得苦不堪言,最后绑匪宁可倒贴钱,要把这个小孩护送回家。这让我想起那个电影《小鬼当家》。
还推荐一篇欧·亨利的小说,叫作《财神与爱神》。里面有一个老爸,叫老安东尼,他跟自己的儿子常常抬杠,父子俩对金钱与爱情的看法完全不一致。这就是一代人跟另一代人的隔阂。可是老爸一面讽刺儿子,说他幼稚,然后一面用六千三百美元制造了一起交通堵塞,为儿子赢得了爱情,特别好玩。
最后,所以可能读完他的小说集,你就会和我一样喜欢欧·亨利。你会发现,欧·亨利不讨厌金钱,对人生的享受,他也有更通透的理解。不过欧·亨利最爱的依然是西部,他所有西部的故事都写得妙趣横生。比如铁哥们共同追求一个女人,然后就约定要公平竞争,引发了种种的笑料。一个牧羊人骗了一个厨子,然后又获得了美人的芳心。一个牧场主用劳动改造的方式治愈了公主病的重度患者。这些都被收入他的一个小说集,叫《西部的心》里,写得非常好看。欧·亨利一生为钱所困,但是在他笔下,一个身败名裂的赌徒可以从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大城市来到草原,通过劳动,通过接近大自然,重新获得健康和生活的信心。我一直认为,这就是欧·亨利对自己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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