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作者是余华。就是那个写出经典作品《活着》的伟大作家。小说篇幅不长,只有29章。往大的看,是那个贫穷的年代,人们贫穷困厄的生活,很多人都可能像许三观一样靠卖血来度过难关。往小的看,写的琐碎又平常,就是以卖血为主线,写尽了许三观的一生。作者在自序中说道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许三观为何献血?
是生活困窘的不得不,是饥饿难耐时的迫不得已,更是苦难时代的无可奈何,心酸悲苦。
第一次什么也不懂,跟着别人去献血,是为了结婚娶妻,第二次是为了把家具赎回来,后来的很多次,为了饥荒46天以后,让家里过的更好吃一顿面条;为了孩子一乐打伤了人赔医疗费,为了招待孩子的领导吃饭,最让人感动的是,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买血去上海,隔三四天就买一次血,后面卖血过多,导致人昏倒住院,反倒又要输血。他一生中买了12次血,一次一次凭借买血的钱挺过了家中的困厄时期,只是为了应付生活,就已经竭尽全力。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充满苦难的。一地鸡毛,疲于奔命才是常态。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会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了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之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卖血”这个意象
在小说中,乡下人认为“卖血就代表了这人身体好,有力气”,城里人认为这是很丢脸的事情。他的妻子许玉兰等更多人觉得“卖血就是卖祖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试想一下,如果已经走到了要卖血的这个地步,说明苦难到了顶,无奈居多,痛苦幼稚。一个普通的送茧工人是无法养活一大家子的,命运的巴掌袭来时,谁都会惊慌失措。尤其是一乐得了肺炎,生命垂危之际,周边所有的钱都借遍了,只能有,卖血这一条路。
选择“卖血”这个意象,能让作者感受更加直观并且震撼,这一次又一次的两大碗的血,是这个男人为这个家庭做出的牺牲,卖血就把牺牲给量化了,使人们的感受具象化。他卖的不仅仅是血,是生活。实在为了他的儿子,为了他的妻子,为了他自己这个家庭,不断的付出。在最后老了,血没人卖了,他还想着的都是“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再联想到现在的人,苦难与不幸随处可见,突如其来的灾祸就可能要了人的命,一个人的病倒又何尝不会拖垮一个家庭?成年人的崩溃更是往往就在一瞬间,现代人不断熬夜工作,起早贪黑,哪个不是为了生活在日夜奔波?哪个不是为了家庭在拼命死扛?现代社会中有太多的,许三观们,是你是我,是所有还在奔忙着的人们。
人间万千光景,苦乐喜忧,跌撞起伏,除了自渡,其他人爱莫能助。
凡人之所以是凡人,就在于他们赖以求得最起码的生存权温饱全,拿去发展权的全部有效资本,仅仅是他们生命本身
生活中的幸福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中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许三观其实是一个非常憨厚善良,负责有担当的人,是一个好丈夫,更是一个好父亲。
在许玉兰被人批斗时,他会送饭给她吃。会偷偷的把肉都藏在饭底下.许三观就轻声对她说:
“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许玉兰用勺子从米饭上面挖下去,看到下面藏了很多肉,许三观为她做了红烧肉,她就往嘴里放了一块红烧肉,低着头继续咀嚼,许三观轻声说:“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
在知道一乐可能不是自己的孩子时,心里非常不痛快,但是一乐哭着要吃面条时,又背着他一起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在一乐生病的时候,一路卖血去上海,最后治好了一乐的病。
在去上海的路上,跟人要盐喝河水时,他会深深的鞠躬, 还有站在石阶上的人鞠了躬,他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也没什么能报答你们的,我只有给你们鞠躬了。”
其实文章类似这种感人的小细节也很多,但所幸的是许三观他有妻子,有孩子。妻子,孩子们在乎他,也爱他。他老了,妻子会带他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也会破口大骂那些不要他血的人,来安慰他。孩子会来街上找他。
至少他靠卖血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他也有一个比较幸福的家庭*^_^*。这是一个悲剧但是又有温情的故事,愿所有人都能够在低潮时不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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