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先生的杂文有一种痛快感,总觉得他写文章时是一气呵成的,所以读的人也跟着一口气读下去。还有他给文章起标题也是一绝,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能一下子吸引人的眼球,比如“从胡须说到牙齿”,“论‘他妈的’”,“论‘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论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论‘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揩油”,“吃白相饭”,“玩笑只当它玩笑”……。倘若鲁迅先生生在现在,肯定是妥妥的网红大咖。
李敖先生曾说:“把鲁迅的杂文筛一筛后,剩下的是情绪,而我的文章筛一筛后,剩下的是资料。”虽然有“文人相轻”的嫌疑,但“情绪”确实是鲁迅先生作品的一大特点。
当时的中华民国是一个乱世,民众愚昧,同时也是一个觉醒的时代,鲁迅先生应势而生。他最初的写作,目的是唤醒愚弱的国民,改变他们的精神,所以他的文章有着强烈的批判精神,尤其是他的杂文,被誉为匕首利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以我血荐轩辕”,就是鲁迅先生的真实写照,辛辣,犀利,愤怒,呐喊,“揭露社会的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这些情绪都是有价值的。
让我们一起来鉴赏一下鲁迅杂文里震耳发聩的警句吧!
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的文章里,鲁迅指出“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的观点是大错误的,他说“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
在“我之节烈观”的文章里,鲁迅为节烈的女子呐喊,“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在《娜拉走后怎样》的文章里,鲁迅说钱是要紧的,“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以后,再来听他发议论”;“自由固不是钱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的最要紧。第一,在家应该先获得男女平均的分配;第二,在社会应该获得男女相等的势力”。
“记性不佳,是有益于己而有害于子孙的。人们因为能忘却,所以自己能渐渐地脱离了受过的苦痛,也因为能忘却,所以往往照样地再犯前人的错误”。
在《未有天才之前》,鲁迅说恶意的批评家不是批评家,而是不平家,作品才到面前,便恨恨的磨墨。“其实即使是天才,在生下来的时候的第一声啼哭,也和平常的儿童一样,决不会就是一首好诗”。
“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的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乱病菌,虽然生殖的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他的”。
“笑里可以有刀,自称酷爱和平的人民,也会有杀人不见血的武器,那就是造谣言”
“老实的照着章程规规矩矩的爬,大都是爬不上去的,聪明人就会推,把别人推开,推倒,踏在脚底下,踏着他们的肩膀和头顶,爬上去”
“节省时间,也就是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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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李敖先生还在世,并且还看头条的话,就会发现这种鲁迅式的愤怒就是“情绪价值”,能警醒我们,让我们有痛觉,一方面使我们受苦疗救,一方面也使我们能够自卫,从而不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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